2016年揭阳市艺术学校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基本情况说明
一、揭阳市艺术学校的基本情况
(一)揭阳市艺术学校系我市唯一一所全日制中等专业艺术学校,前身是创办于2000年的揭阳市艺术教育中心,2006年升格为揭阳市艺术学校(揭府函[2006]85号)(揭市机编[2009]4号),设置潮剧表演、声乐钢琴、潮州音乐、舞蹈、幼儿教育、工艺美术、戏剧创作等七个专业。2013年更名为揭阳市文化产业职业技术学校(揭市机编[2013]84号)。
(二)揭阳市艺术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学标准,承担艺术中等学历教育;承担各艺术专业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工作,开展艺术培训;组织师生参与当地重大文艺活动;服务当地党政中心工作;开展舞台表演艺术研究、实践和戏剧创作及学术交流;承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20名。
二、2016年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150.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决算拨款58万元; 上级补助收入52.5万元,事业收入40万元,其他收入0.1万元。
三、2016年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137.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决算拨款支出58万元;其他支出79.4万元。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7.4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决算13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0万元。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没有出国费、没有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没有公务接待。
附件:2016年决算公开附表。(点击查看)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点击查看)
揭阳市艺术学校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