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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综合中专科室、部门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 2008/9/15  23229

为提高学校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更好地保护各科室、部门的重要数据,特制定如下规定,请各科室、部门认真执行。

一、各科室、部门计算机必须由专人使用,严禁他人随意乱用计算机,如确需使用计算机者必须征得管理员同意并且管理员必须在场,方能使用计算机;

二、计算机的使用实行登记制度,使用者要填写好登记表;

三、除工作需要外,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其它计算机软件;

四、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与教学、办公无关的工作;

五、必须爱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资源,严禁私自装卸计算机;

六、必须按正确的操作规范操作计算机,严禁非法操作计算机(如直接电源关机、冷启动计算机等);

七、各科室、部门计算机和打印机是学校正常办公所用,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八、计算机使用人员要及时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防止丢失,确保数据的安全;

九、为确保学校重要数据的安全性,各科室计算机不允许上英特网;

十、遵纪守法不得将法律不允许的信息或文章在校园网上传播;

十一、如遇故障计算机不能使用,管理员必须及时上报安全管理小组,由安全管理小组派维护人员进行维护。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

                二00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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