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对首批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中小学校进行考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3/24  21101

关于对首批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中小学校进行考查评估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教卫、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揭阳市语委、市教育局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对首批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查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查评估对象

首批考查评估的中小学(幼儿园)已经市语委、教育局审核确定,名单如下: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揭阳第一中学、揭阳第二中学、揭阳市实验中学、揭阳一中附属初中、揭阳市实验小学、揭阳市机关少霏幼儿园、揭阳华侨高级中学、揭阳真理中学、揭东第一中学、揭东第一小学、揭东实验中学、普宁市第一幼儿园、普宁华侨中学、揭西县河婆中学、惠来第一中学、惠来实验小学、惠来慈云实验中学、东山区揭阳岐山学校、东山中学、东山区磐东乔林初级中学、试验区渔湖中学、试验区京北小学、普侨区中学、普侨区中心小学、大南山侨区华侨中学。

二、考查评估时间

32249。每所学校评估时间半天。评估组到达各县(市、区)后,与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时间后,通知被评估学校。

三、考查评估内容

对照揭阳市语委、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揭市教〔200968号)颁布的创建示范学校评分标准,考查学校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情况,评估学校达到的实际水平。

四、考查评估主要程序

(一)评估组长介绍活动目的、程序;

(二)听取学校汇报示范校创建工作;

(三)查阅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

(四)召开干部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并进行知识能力测查;

(五)实地考查;

(六)汇总信息;

(七)反馈意见。

五、有关准备工作

(一)受评学校准备工作

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包括示范校创建工作方案、自评报告、自评实测表等;

2.示范校创建档案资料。按评估指标体系整理完善示范校评估档案资料,规范装盒,并编印资料总目录及卷内目录;

3.评估当日课程表一份;

4.语文教材样本(小学准备五年级,中学准备二年级);

5.推荐参加座谈及知识能力测查的教师、学生人员名册,干部教师和学生各20人。教师人选尽可能涵盖各学科,小学生为五年级,中学生为二年级;

6.本年度或上年度的公文20份(含查公文上的印章);教师教案(讲义)20份;各科试卷20份;自办印刷物每类1份;学生作业若干份;

7.主会场(可同时摆放评估档案)1间,教师、学生座谈测查室各1间。

(二)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准备工作

1.通知并指导有关学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拟定市级评估的协调、联络、工作方案;

3.协助市评估组做好评估工作;

4.3月15前将各县(市、区)负责本次评估的有关同志的名单、联系电话报市语委办公室。联系人:谢晓君,联系电话:8724586,传真:8724169

 

揭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揭 阳 市 教 育 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

更多信息请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手机中专网 www.gdjyzz.com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