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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
发布部门: 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 2016/10/12  22653

一、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在了解和掌握实验实训室安全守则后,方可进行实验实训。

二、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为本实验实训室安全员,负责本实验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及监督工作,落实防火、防盗、放水等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实训室水、电、门、窗的安全。

三、各实验实训室应严格遵守用电规则,所有电器设备做到断电离人,严禁私自增设和改动电路,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凡实验实训室所需易燃易爆品,应妥善保管在通风处,不得大量、长期储存在实验实训室中。

五、使用易燃气体时,应远离热源,严禁动用明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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