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教务科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5 浏览次数:15977 信息中心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的通知 根据学校制订教学计划,现对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以及相关工作事宜作如下安排,请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提前作好准备工作。 一、 考试与考查科目 学校各年级各专业考试见附表,其余都作为考查科目。 本次考试、考查中有技能操作类考试的科目,其技能考试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方案,由组长审核后,于2011年12月23日前交教务科。 二、 时间安排 1. 考试时间 2012年1月7日至8日 备注: 考查科目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不允许采用试卷方式,可采用论文形式(1500字以上)、小制作或技能考核(学生应交实操报告或考核报告)或其它的方式进行考查。 考试科目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每科课程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 09级提前实习的同学于2012年1月7日上午9:40单独开设考场进行考试。具体试室安排另行通知。 2.报送试题及报送成绩时间 (1)各年级考试科目报送试题时间为2011年12月23日,由组长统一交教务科。 (2)在2012年 1月12日上午11点前将考查成绩表、已评试卷、考试成绩表、考试质量分析表、教师工作手册及听课簿交教务科。 三、 考查、考试方式 1. 考查科目一律需填写《课程考查方案》(到教务科领取)。 2. 考试科目的理论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试题的范围原则上是该门课程本学期的全部内容,要求知识覆盖面在80%以上,并做到难易适中、题量适中,各门考试课程均应拟定A、B两套试题(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采用技能操作类考试的方式,由任课教师填写《课程技能考试方案》(到教务科领取),经专业组长审核并报教务科同意后执行,要求技能考试有一定难度、代表性,体现考核学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四、 学业成绩评定按 《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成绩考核及评定办法》执行。 五、 其它事宜 1. 考查科目补考采用试卷方式的,须于2012年1月12日上午11点前上缴教务科,采用其它方式的也须在2012年1月12日上午11点前提出书面方案上缴教务科。 2.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试室、监考老师安排。 3. 其它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教 务 科 201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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