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办公室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6 浏览次数:15864 信息中心
为满足市直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教育局定于2016年12月17日至21日到华南师范大学面向2017年普通高等重点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招聘市直学校教师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华南师范大学等普通高等重点院校2017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5年、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6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7日至19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广州市)。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0663-8724407、020-85211035、13927038877(上班时间);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要求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则不得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到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 2. 2017年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内地居民身份证。 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每位考生在所学专业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若时间不够则顺延)。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向考生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报揭阳市人社局核准后签订《就业协议书》。拟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揭阳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计划生育证明书》。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经考察,有违法或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七、核准和聘用 (一)录取核准。揭阳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缺额情况。若因考生自动放弃招聘或经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0663-8724407(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揭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揭阳市参加招聘的市直学校简介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5日 (本文转载自揭阳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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