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在广州召开宣讲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全省22个地市教育局(含顺德区)相关负责人,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地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校长近200人参加会议。
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重要着力,是中等职业教育向社会宣传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体现。教育部要求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
广东省积极响应教育部号召,从办学条件合格检查入手,按照“省级规划统筹、市级组织实施、县级配合推进、校级主体开展”的原则,在推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的同时,同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会议要求,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重点中职学校、各地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学校从2016年起率先公布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从2016年起发布年度质量报告,省教育厅也将适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
为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会议邀请了国家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的设计参与者、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刘显泽教授从质量内涵、质量报告总体要求、如何撰写质量报告、核心概念及相关建议等方面,详细解读了中等职业学校质量报告内涵及要求,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助理罗丹教授则从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切入,为与会者做了《关于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呈现与表达》的报告,并分享了该校近年来编制质量年度报告的体会与经验。(本文转载自广东省高中与中职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