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学生科 信息类别: 文件制度 发布时间: 2016/10/18 浏览次数:26104 信息中心
(编审:汪永智 、陈列 ,技术:丘永发、陈涵宇,本文转载自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中职生公约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的简称,是教育部于2016年9月1日颁布的一个关于中等职业学生生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是教育部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德 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广泛发动中职学生、教师参与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而形成。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的学习实践 一、深入学习宣传《公约》。《公约》是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基本要求,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基本规范。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公约》,在教室、走廊、宣传栏、学生宿舍等处张贴《公约》挂图,让学生随时随处能见,营造潜移默化氛围。要将《公约》作为新学期开学主题教育内容之一,组织全体学生学习,开展集体诵读、征文演讲等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全体学生知晓了解公约、认同公约。 二、组织共同签署《公约》。《公约》突出了学生主体理念,是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共同约定。学校要在学生认同公约的基础上,举办签约仪式,让全体学生签署《公约》,共同做出承诺,使《公约》真正成为学生共同遵守的约定。各地各校要将举办《公约》签约仪式作为学校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常规活动之一。 三、督促指导践行《公约》。学生既是《公约》的立约主体,又是《公约》的践约主体。各地各校要将实施《公约》作为学校德育工作和常规管理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学生自觉践行《公约》,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实现从“要我做”向“我要做”的转变,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良好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的意义 公约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提出了8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体现了以学生为主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理念,对引导学生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内容 1.爱祖国,有梦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志存高远,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2.爱学习,有专长。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学苦练,精益求精;不会就学,不懂就问。 3.爱劳动,图自强。尊重劳动,勇于创造;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从我做起,脚踏实地。 4.讲文明,重修养。尊师孝亲,友善待人;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见贤思齐。 5.遵法纪,守规章。遵守法律,依法做事;遵守校纪,依纪行为;遵守行规,依规行事。 6.辨美丑,立形象。情趣健康,向善向美;仪容整洁,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落落大方。 7.强体魄,保健康。按时作息,坚持锻炼;讲究卫生,保持清洁;珍爱生命,注意安全。 8.树自信,勇担当。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珍惜青春,不怕挫折;敬业乐群,勇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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