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实训中心 信息类别: 文件制度 发布时间: 2015/5/5 浏览次数:25416 信息中心
琴房管理制度一、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的时间到琴房练琴。 二、不准弄脏和损坏琴房墙壁和门窗,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带食品或饮料及早餐进入琴房。 三、不可乱砸琴键,琴盖要小心轻放,练习完毕后盖好琴盖,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水杯不能放在钢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钢琴,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不准在琴房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乱窜琴房,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不得将琴房的钥匙转借他人,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同时一周内不得到琴房练琴。 五、琴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练琴结束后盖好琴盖,关好门、窗、灯、风扇等,并落锁。 六、要爱护学校钢琴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 七、发现室内财物有损坏或减少,及时向实训中心或老师报告,否则追究当班练琴人员责任。 八、严禁在琴房内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如发现有学生违反,学校将公布记载,超过三次者,将取消学琴练琴资格,并按校规处理。 1、学生进音乐教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音乐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音乐教室的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音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5、使用音乐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7、音乐教室使用按每学期安排表执行,没有安排到的班级和老师不得擅自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电钢琴房管理制度 电钢琴房是教学场所,是学生学习和巩固专业知识技能的主要场地,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文明的学习环境,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有老师带领才能进入电钢琴房上课、练琴。 二、学生进入琴房后,先检查电钢琴、桌椅、墙壁、门窗等是否损毁坏,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课老师,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否则,将由发现问题时的练琴者赔偿损失。 三、琴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会客、用餐、吃零食。严禁乱窜,大声喧哗,不准在电钢琴上堆放重物,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琴房设施,不准向窗外随便仍东西,不准在琴房墙壁上乱贴东西。 四、不准乱砸琴键,琴盖要小心轻放,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水杯不能放在钢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电钢琴,违者按规定处罚。 五、学生严禁私自配制琴房钥匙,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 六、琴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手机充电器、烤火炉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七、学生不得在琴房进行与练琴无关的其它活动。 八、练琴结束离开琴房前要做到盖好琴盖、关好窗户、熄灯并锁好门,应自觉注意保持琴房内外的环境整洁。 九、服从琴房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要爱护学校钢琴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合唱教室管理规定 一、合唱教室为正常教学安排与节目排练的场所。学生不得随意借用,学生需使用合唱教室进行课外训练时,必须由专业老师或管理人员同意,并且本班指定负责人(或临时负责人)持本人学生证在办公室登记并凭学生证换取合唱教室钥匙,训练结束时须由本人交回钥匙并领取学生证。 二、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合唱教室钥匙由管理员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不得私自更换合唱教室门锁。 三、学生进入合唱教室,须事先检查合唱教室相关设备、设施,如发现问题,须在5分钟内报告管理员,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在合唱教室训练期间,谢绝一切来访。严禁带闲杂人员进入合唱教室;严禁结伴聊天、谈情说爱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严禁在合唱教室大声喧哗、戏耍打闹等。 五、保持清洁卫生。进入合唱教室,须保持好卫生;严禁乱丢废物、随地吐痰;严禁携带食物进入合唱教室;严禁在合唱教室内吸烟、喝酒;严禁乱涂、乱画;严禁随意粘贴图片或纸张等。 六、爱护设施,节约用电,防火防盗。合唱教室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需每学期清理一次,确保实物与帐册相符;严禁私自拆卸相关设备、设施;严禁未经许可搬动任何物品;离开时,须盖好琴盖,切断电源,关闭门窗;严禁在合唱教室点蜡烛;严禁私接电源,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七、凡使用合唱教室的教师和学生,必须熟悉设备的各种功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设备正确使用。 八、注意衣着整齐。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女生不得穿吊带装)进入合唱教室。 凡使用合唱教室的学生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由此造成损失者,除加倍赔偿外,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电子琴房管理制度 电子琴房是教学场所,是学生学习和巩固专业知识技能的主要场地,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文明的学习环境,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学生进入琴房后,先检查电子琴、桌椅、墙壁、门窗等是否损毁坏,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上课老师,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否则,将由发现问题时的练琴者赔偿损失。 二、琴房内严禁吸烟、吐痰、会客、用餐、吃零食。严禁乱窜,大声喧哗,不准在电子琴上堆放重物,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琴房设施,不准向窗外随便仍东西,不准在琴房墙壁上乱贴东西。 三、不准乱砸琴键,水杯不能放在电子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电子琴,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学生严禁私自配制琴房钥匙,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 五、琴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琴房内使用电器,手机充电器、烤火炉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将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理。 六、学生不得在琴房进行与练琴无关的其它活动。 七、练琴结束离开琴房前要做到关好窗户、熄灯并锁好门,应自觉注意保持琴房内外的环境整洁。 八、服从琴房管理人员的管理 九、要爱护学校电子琴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上报学校处理并给予纪律处分。 舞蹈室管理制度 1、舞蹈室是学校音乐教学和培养学生艺术素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场所,非教学和训练时间,学生或他人不得随意入内。 2、按要求换舞蹈鞋进入教室,禁止穿鞋底过硬或鞋底带钉、金属的鞋上地板,不得将水杯带入,鞋物应摆放整齐。 3、教师必须加强对舞蹈室内器材的管理,学生不得随意开启室内音响设备,不得损坏舞蹈室内的公物,如有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按情节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4、保持室内干净,坚持拖地,镜面应经常用干净抹布擦尘。爱护公物,严禁在地板、把手、镜面及墙面上涂、刻、划。 5、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学生舞蹈训练中,教师应注重科学指导,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学生扭伤、摔伤。 6、学生进入室内,更应加强文明守纪,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喧哗、不吵闹,禁止将身体贴附于镜面,禁止追逐奔跑,不得攀爬和翻越把杆、衣柜等不规则行为,避免意外发生。 7、学生不得私自配取钥匙,学生自己训练期间,应拿校章到值班室登记姓名和电话领取钥匙,练完及时归还。 8、教学或训练结束应及时关锁门窗、风扇和音响设备。 9、严禁社团组织在舞蹈室内进行任何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训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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